关键词: 教师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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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报名时间:2022年9月22日--10月12日
为保证2022年我市教师资格认定工作依法有序实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教育部关于推进师范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的通知》《河南省2022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公告》等有关规定,按照省教育厅工作安排,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现就三门峡市2022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认定对象
(一)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户籍所在地、居住地(须持有效期内当地居住证)、就读学校所在地(仅限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和在读研究生)在三门峡的中国公民。
(二)驻峡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
(三)港澳台居民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可在内地(大陆)居住所在地申请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和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港澳居民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可在内地(大陆)申请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在考试所在地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学历及其他条件、程序要求与内地(大陆)申请人相同。
二、认定条件
(一)思想品德条件: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能够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
(二)学历条件:应当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相应学历,具体如下:
1.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
2.申请小学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3.申请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4.申请高级中学和中等职业学校(文化课、专业课)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高等师范院校本科或者其他大学本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5.申请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并具有相当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中级及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三)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并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且在规定有效期内。根据《退役军人事务部 教育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促进优秀退役军人到中小学任教的意见》(退役军人部发〔2022〕46号),退役军人在服役前1年内取得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可延长2年有效期。
2.2015年(含)之前入学的全日制普通院校师范生和全日制教育硕士,可按《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 <河南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和定期注册制度改革实施方案(试行)> 的通知》(教人〔2015〕501号)规定执行,申请认定与所学专业相对应的教师资格。
3.符合免试认定的教育类研究生和师范生,需取得《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且在有效期内。
(四)普通话条件:普通话水平应当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
(五)体检条件:符合《河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可从河南省教师资格网http://jyt.henan.gov.cn/jszg/查询)。
依据《教师资格条例》规定,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撤销其教师资格,自撤销之日起5年内不得重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者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丧失教师资格,不能申请认定教师资格。
三、认定机构
幼儿园、小学和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由申请人的户籍所在地、居住地(须持有效期内当地居住证)、就读学校所在地或部队驻地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认定;
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由三门峡市教育局认定。
四、认定流程和时间
根据工作安排,我市下半年认定流程为“网上报名——体检——审核——发放证书”,具体如下:
(一)网上报名
全市下半年认定网上报名时间为2022年9月22日--10月12日。
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可在报名期限内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报名(注:先在中国教师资格网上申报,准确填写邮寄通讯地址、手机号码,申报完成后再体检,网报照片禁止ps,否则不予受理 )。申请人在网站首页“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网报入口”,按照系统提示进行身份注册,填报并提交申请信息。如若错过网上报名时间,将无法补报。
1.“请选择考试形式”。凭《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申请人员请选择“国家统一考试”;持有《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的教育类研究生和公费师范生请选择“免试认定改革人员”;2015年及以前入学的全日制普通院校师范类毕业生请选择“非国家统一考试(含免考)”;
2.上传个人照片。本人近期免冠、正面、彩色、白底证件照。照片中显示考生头部和肩的上部,不允许戴帽子、头巾、发带、墨镜。照片格式为jpg/jpeg,不大于200K。请申请人严格按照要求上传,如上传非证件照,网上将不能通过审核。
3.网上报名成功后,显示正确状态为“网报待确认”,此状态一直持续到网上审核阶段。
申请人在网上报名时,中国教师资格网对学历(学籍)、考试合格证明、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普通话信息验证通过的,在网上审核阶段,其状态为“审核通过”,申请人无需再到现场审核。如有信息验证没有通过的,在网上审核阶段,其状态为“需现场审核”,申请人则需持相关材料原件到现场审核。
(二)体检
网上报名成功后,申请人根据各级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安排,持《河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可从河南省教师资格网http://jyt.henan.gov.cn/jszg/“资料下载”栏下载打印,体检表上粘贴照片需与网上报名照片一致,申请幼儿园资格请下载幼儿园专用体检表),一式两份并粘贴与网报同底版照片,到指定的医院参加体检。体检结论由医院统一报送各级认定机构,无需申请人再去医院领取。请申请人关注当地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官方网站具体通知。
1.申请中等职业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高级中学教师资格者,请于10月14日--10月18日(7:30-10:30,10月15日、16日除外)集中到三门峡市直机关医院(地址:文明路中段实验中学对面,联系电话:0398-2846168;0398-2846813;0398-2846815)进行体检。
注意事项:
(1)为了防止人员聚集,本次体检采取预约方式进行,体检医院从10月12日起接受体检预约,电话预约需在正常工作时间内进行;
(2)体检当日上午7:30到达指定地点(带好口罩,做好个人防护),须空腹(禁食、禁水),凭本人有效身份证和《河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体检表》(填写个人信息,贴与教师资格认定网报上传照片为同一底版的本人近期一寸免冠照片)参加体检。体检结束后体检表交体检医院保存。申请人必须到指定医院体检,否则无效。
2.申请初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者,按申请人的户籍所在地、居住地或就读学校所在地的县(市、区)认定机构指定的时间到指定医院体检【详见各县(市、区)公告】。
申请人要在体检表备注栏里填写认定机构和身份证号,体检表由医院统一报送各级认定机构,无需申请人再去医院领取。体检不合格者不能参加教师资格认定。
(三)审核
审核分为网上审核和现场审核两个阶段。中国教师资格网采用数据比对方式核验申请人是否符合认定条件,符合认定条件的申请人无需到现场提交材料;网上信息核验未通过的申请人要按照时间节点,到各级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地点提交相关材料进行现场审核。申请人在网上审核阶段务必关注中国教师资格网,查询自己符合哪种办理情形。
1. 网上审核(10月24日--10月28日)
中国教师资格网显示“审核通过”的社会人员和在读研究生,无需再到现场审核,只需登录河南省教师教育网“2022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系统”(www.hateacher.cn)实名注册后,按系统提示上传与网上报名同底版免冠正面一寸彩色白底证件照片(禁止PS,此照片用于办理教师资格证书,上传照片必须清晰,以免影响后期办证)。上传照片截止时间为10月29日,未在指定时间内上传照片的申请人,视为自动放弃本次教师资格认定。
2.现场审核(11月1日——11月4日)(网上审核未通过人员)
中国教师资格网显示“需现场审核”结论人员及申请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人员、持有港澳台及国外学历学位、2015年及以前入学的全日制普通院校师范类毕业生的申请人,须携带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在各级教师资格认定机构规定时间前往指定地点进行现场审核,审核通过后,中国教师资格网显示“审核通过”结论。
申请人现场审核时不允许他人代为报名,不接收集体报名,要提前了解、严格遵守三门峡市疫情防控的有关要求,佩戴好口罩,服从现场受理工作人员的指引与安排。
现场审核通过后,申请人尽快登录河南省教师教育网“2022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系统”,按系统提示上传与网上报名同底版免冠正面一寸彩色白底证件照片(禁止PS,此照片用于办理教师资格证书,上传照片必须清晰,以免影响后期办证),上传照片截止时间为11月5日。
特别提示:
1.申请中等职业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高级中学教师资格者现场确认,本人须于11月1日--11月4日(上午8:30-11:30;下午15:00-17:00)到三门峡市政务服务中心7楼706教育局窗口提交申请材料。地址:三门峡市崤山路与宋会路交叉口银山大厦,联系电话:0398-2775358。
2.申请初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者现场确认,按申请人的户籍所在地、居住地、就读学校所在地或部队驻地的县(市、区)认定机构指定的时间到指定地点提交申请材料(详见附件)。
(四)证书领取阶段
教师资格证书的领取时间和领取方式将在认定机构公布的网站或微信公众号上公布。经认定具备教师资格的人员,应按照各级教师资格认定机构的通知要求于12月14日--12月16日到通知地点领取教师资格证书(根据疫情防控要求,为切实保障各申请人能及时领取到教师资格证书,市区以外需邮寄的申请人,建议准确填写邮寄信息)。(全市各级认定机构现场确认受理材料及领取证书地点信息详见附件)。
五、现场审核准备材料
(一)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二)户籍材料或居住证等原件及复印件:
1.在户籍所在地申请的,需提供申请人《居民户口簿》原件;
2.在居住地申请的,需提供有效期内的居住证原件;
3.在就读学校所在地申请的应届毕业生和在读研究生,需提供注册信息完整的学生证原件;
4.驻峡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应提供所属部队或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人事关系证明,证明应明示申请人服役所在地;
5.在我市居住的港澳台居民应提供居住地为三门峡市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在我省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的港澳台居民,应提供港澳台居住证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三)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经中国教师资格网比对验证通过的无需现场提交原件)。港澳台学历还应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学历学位认证书》,国外学历还应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特别提示:在审核材料过程中,对于中国教师资格网无法直接比对验证的高等教育学历,申请人需提交《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在学信网(www.chsi.com.cn)在线申请),否则将视为不合格学历不予受理。建议申请人提前在学信网验证学历,无法验证的及时申请认证报告,以免影响认定。幼师、中师等中职学历须提交中等职业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河南省内中职毕业生可在河南政务服务网(www.hnzwfw.gov.cn)在线申请)。
(四)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经中国教师资格网比对验证通过的无需现场提交原件)。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 <普通话水平测试管理规定> 的通知》(教社语函〔2022〕20号),网上查询的测试成绩与纸质证书具有同等效力。人工测试可通过河南省政务服务网(https://www.hnzwfw.gov.cn/)或河南省教育厅官方网站(http://jyt.henan.gov.cn/)查询测试成绩;机辅测试可通过国家政务服务平台(http://gjzwfw.www.gov.cn/)查询测试成绩。网上验证不通过的需现场提交原件。
(五)需提供下列材料之一:
1.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可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ntce.neea.edu.cn)自行打印,中国教师资格网验证通过的无须现场提交原件。
2.2015年及以前入学的全日制普通院校师范类毕业生,如毕业证书中无明确标注“师范”字样,需提供由毕业院校验印的个人在校期间全部所学课程成绩单(有必修科目教育学、教育心理学的考试和教育实习合格成绩),并另提供以下证明材料(有一项即可):
(1)毕业学校上级教育主管部门下达的当年入学时的专业招生计划文件复印件,标明本专业为全日制师范类专业(加盖毕业学校相关部门公章)。
(2)带有申请人姓名和专业的当年全日制师范生录取审批名册复印件(需有师范专业标注,加盖毕业学校相关部门公章)。
3.符合免试认定的教育类研究生和师范生需提供有效期内由校长签发的《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并加盖学校公章。免试认定的教师资格学段和任教学科应与《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上的任教学段和任教学科相同。
(六)申请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还需提供相当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职称证书原件或中级及以上工人技术等级的资格证书原件。
(七)港澳台居民需提交由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有关部门开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如有需要,申请人可提前通过当地认定机构向河南省教师资格认定注册服务中心申请开具相关函件。
申请人在网上申报时,中国教师资格网对学历、考试合格证明、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等验证通过的,无需现场确认。申请人提交的材料不全或不符合要求的,应携带材料原件,在各级教师资格认定机构规定时间前往指定地点进行现场审核。
六、其他注意事项
(一)根据省教育厅要求,本次认定工作把疫情防控放到第一位,严格按照省、市、县疫情防控指挥部的要求,确保各项防控措施完全到位的前提下开展本次认定工作。请申请人在体检和现场确认环节必须配戴口罩保持安全距离,并出示健康码、行程码信息。
(二)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同一申请人在同一年内只能申请一种教师资格。
(三)请申请人按各级认定机构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进行网上申报、参加体检、现场审核。申请人可在现场审核前登录网上报名系统,对信息进行修改。因错过申报时间、选错认定机构或现场审核点、申报信息有误或提交材料不全等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的,认定机构将无法受理,责任由申请人本人承担。
(四)申请人应在个人承诺书中做出真实无误的承诺,如承诺与事实不符,属于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行为。申请人应如实提交相关材料,否则将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
(五)其他未尽事宜详见各认定机构网站发布的通知公告。
附件:三门峡市及各县市区教师资格认定机构相关信息一览表
三门峡市教育局
2022年9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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