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贵州省毕节市赫章县特岗教师招聘工作实施细则

来源:时间:2016-05-09 18:02:02

关键词: 特岗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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赫章县2016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

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招聘工作实施细则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印发贵州省2016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招聘办法的通知》黔教师发〔2016〕108号和《毕节市教育局关于印发毕节市2016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招聘细则的通知》(毕教发〔2016〕29号)规定,为保质保量完成我县“特岗计划”招聘任务,结合我县实际,并经县人民政府同意,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国家“特岗计划”招聘对象和条件

1.以高等师范院校和其他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为主,可招部分应届师范类专业专科毕业生。

2.取得相应学科类别教师资格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往届本科毕业生。

以上报考人员所学专业与报考学科须一致或相近(相近专业:参照教育部公布的专业目录),年龄均要求在30岁以下(1986年5月1日后出生)。报名者应同时符合教师资格条件要求和招聘岗位要求。

(二)县级“特岗计划”(只招聘幼儿园教师,下同)招聘对象和条件

1、以取得幼儿教师资格的高等师范院校本、专科学前教育(含幼儿教育,下同)专业毕业生为主,可招部分取得幼儿教师资格的中等师范学校学前教育和中等职业学校学前教育专业毕业生。

2、年龄要求在30岁以下(1986年5月1日后出生)。身体健康,符合幼儿教师有关基本条件。

(三)招聘范围

国家级“特岗计划”面向全国招聘,县级“特岗计划”面向本县户籍生源招聘。

(四)以下人员不属招聘对象: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辞退或开除公职的人员,或有其他严重违法违纪行为的人员;

2、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人员(含未婚生育人员,原符合农村政策的,报名资格审查一律以国家正式职工计生政策对待);

3、在编教师(含2013、2014和2015年的特岗教师)不能报考。

二、招聘名额及学科设置

国家“特岗计划”名额400名,县级“特岗计划”名额100名,合计500名(具体学科设置见附件1)。

三、招聘原则

(一)教师招聘坚持“公开、公平、自愿、择优”和“三定”(定县、定校、定岗)的原则。

(二)优先招聘报考学科与所学专业一致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毕业生。

(三)为加强我县双语教育,根据市教育局安排,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具备民族语言特长的考生到相应学校任教。

(四)招聘的教师安排在县以下(不含县城所在地)农村中小学校(园)。

(五)“特岗计划”招聘的教师聘期为三年,聘期内纳入当地教师队伍管理。

四、招聘程序

招聘程序按省、市规定执行,共分两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招聘符合报考条件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毕业生(报考学科须与所学专业一致,含国家“特岗计划”和县级“特岗计划”)。第二阶段招聘其他符合条件的人员。

招聘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第一阶段的考试免笔试,只设面试;第二阶段的考试设笔试和面试。

第一、二阶段报名均采用先网上注册报名,然后现场审核确认的方式进行。有关资讯可关注贵州教育网微信号gzsedu。

(一)第一阶段招聘办法(免笔试人员的招聘)

1.报名

“网上注册报名”时间:2016年5月5-10日。

“现场审核确认”时间:2016年5月11-12日。

符合本阶段报名条件的人员,完成“网上注册报名”后,在“现场审核确认”时,须由本人提供以下材料(材料不齐者不审核,代报不审核)原件和复印件到毕节市第四实验高级中学内(毕节工业学校老校区实验楼【七星关区双树路22号】五龙桥附近)赫章报名点审核确认。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报考县级“特岗计划”的还需提供本人属“赫章县户籍的证明”或高校、中等师范学校录取前属“赫章县户籍的户口薄”原件和复印件)。

(2)应届毕业生的《学生证》和《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往届毕业生的《毕业证书》和《教师资格证》,若今年7月份才取得教师资格证的考生,可先提供中国教师资格网下载打印的教师资格申报表、教师资格全国统考合格证书、普通话二乙及以上等级证书审核确认。但在今年8月份岗前培训时,须提供相应教师资格证,即:报考国家级特岗的提供中小学教师资格证;报考县级特岗的提供幼儿教师资格证复审。

(3)填写好的《贵州省赫章县2016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招聘报名表》。

(4)“网上注册报名”成功后打印出的《特岗教师报名表》。

(5)已婚人员出具县级计生部门盖章并签有“未违反计划生育政策”字样的证明(证明模式见附件3)。

(6)未婚人员属往届毕业生的,须提供户籍所在地乡(镇)相关单位出具的未婚证明。

2.资格审查

报考者经资格审查合格后,进入面试程序。

3.面试及体检

面试时间:2016年5月14-15日。面试的具体实施方案及面试考场安排见5月13日下午5:00后公布毕节市教育局网上通知。

体检时间:2016年5月17-19日。体检事宜由毕节市教育局统一安排。

4.录取、签约

面试及体检均合格者方可进入录取程序。录取原则按照填报志愿及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被录取者须在5月23日到毕节市第四实验高级中学内(毕节工业学校老校区实验楼【七星关区双树路22号】五龙桥附近)赫章签约点预签约(具体事宜见5月22日毕节市教育局网)。凡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预录取签订聘任合同的考生视为放弃“特岗计划”录取资格。应届毕业生在开学报到时须向赫章县教育局提供《毕业证书》原件办理工资手续,不能提供的,其预签的聘任合同自然解除。

第一阶段的录取签约名单和第二阶段招聘岗位数将于5月27日后在 “贵州教育网”公布。

(二)第二阶段招聘办法

1.报名

“网上注册报名”时间:2016年5月28-30日。

“现场审核确认”时间:2016年5月31-6月1日。

符合本阶段报名条件的人员,完成“网上注册报名”后,在“现场审核确认”时间内,须由本人提供以下材料(材料不齐者不审核,代报不审核)原件和复印件到毕节市第四实验高级中学内(毕节工业学校老校区实验楼【七星关区双树路22号】五龙桥附近)所设报名点现场报名审核。

报名须提交的材料: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报考县级“特岗计划”的需提供本人户籍证明或高校、中等师范学校录取前的户口薄原件和复印件)。

(2)应届毕业生的《毕业证书》或《学生证》和《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往届毕业生的《毕业证书》和《教师资格证》。若今年7月份才取得教师资格证的考生,可先提供中国教师资格网下载打印的教师资格申报表、教师资格全国统考合格证书、普通话二乙及以上等级证书审核确认。但在今年8月份岗前培训时,须提供相应教师资格证,即:报考国家级特岗的提供中小学教师资格证;报考县级特岗的提供幼儿教师资格证复审。
(3)报考县级“特岗计划”的应往届全日制普通中等师范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及以上学历学前教育专业毕业生,以及成人高校脱产学习的本、专科师范类学前教育专业毕业生,须提供《毕业证书》和《幼儿教师资格证》(无幼儿教师资格证书的可凭中国教师资格网下载打印的教师资格申报表、教师资格全国统考合格证书、普通话二乙及以上等级证书确认报名资格,但今年8月份岗前培训时,须提供幼儿教师资格证复审)。


(4)填写好的《贵州省赫章县2016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招聘报名表》。

(5)“网上注册报名”成功后打印出的《特岗教师报名表》。

(6)已婚人员出具县级计生部门盖章并签有“未违反计划生育政策”字样的计划生育证明;

(7)未婚人员属往届毕业生的,须提供户籍所在地乡(镇、街道办事处)相关单位出具的未婚证明。

2.资格审查

县教育局进行资格审查并签署意见后,并将初审合格人员名单报市教育局师资科,汇总后上报省教育厅教师工作处作考务安排。

3、资格初审合格人员可在“贵州教育网”查询具体考务安排,并在“贵州教育网”下载、打印准考证。

4、考试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笔试和面试总分均以100分计,并按笔试成绩占80%、面试成绩占20%计算考试总成绩;考试总成绩按100分计算,即“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80%+面试成绩×20%”。

(1)笔试

笔试内容:报考初中和小学岗位的,笔试试题不分初中和小学,按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地理、音乐、美术、体育、政史类、生化类命题。报考政治、历史、思品、心理健康、特殊教育学科的考生考政史类试题;报考生物、化学、科学、劳动技术、综合实践学科的考生考生化类试题;报考信息技术、通用技术的考生考数学试题;报考舞蹈学科的考生考音乐试题。专业知识含高中(中师)至大学阶段专业基础知识,以大学阶段知识为主。教师综合素质包括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修养基本要求,大专阶段教育学和教育心理学基础知识、2015年9月至2016年5月的国内时事政治。

报考幼儿教师岗位的考学前教育试题。专业知识主要为中等师范学校学前教育专业所学知识;教师综合素质包括幼儿教师职业道德修养、2015年9月至2016年5月的国内时事政治。

笔试时间:6月18日上午9:00-11:30。

笔试地点:具体地点根据市教育局安排执行。报考者须同时持准考证、二代有效身份证方可参加考试。

笔试成绩与面试人员名单公布:笔试成绩由市教育局统计汇总,并确定面试人员。考生可凭准考证号和身份证号于6月27日后在贵州教育网和毕节市教育局网查询。

凡未被确定为面试人员的报考人员,应随时关注网上有关面试人员的递补信息,以便及时递补面试。

(2)面试

面试工作由毕节市教育局组织。有关事项按毕节市教育局网站发布的面试方案执行。

5、体检

体检由毕节市教育局统一组织,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6、录取、签约

录取和签约工作由毕节市教育局组织。录取在参加体检合格人员中,按报考学段、学科和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被录取人员与县教育局签订聘任合同书。凡在规定时间内未签约的,视为放弃录取资格。

录取和签约时间、地点见届时公布在毕节教育网的相关通知。

五、岗前培训和报到

已签订聘任合同书的人员,须参加毕节市教育局组织的岗前培训。同时由市教育局发给《2016年特岗计划教师报到证》。被录取人员须持《2016年特岗计划教师报到证》,于8月30日到赫章县教育局报到,逾期不到者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六、保障措施及有关纪律要求

(一)特岗教师的工资性支出,国家“特岗计划”招聘的教师由中央财政承担,县级“特岗计划”招聘的教师由县财政承担。

(二)特岗教师在聘任期间,执行我省统一的工资制度和标准,其工资发放标准、津贴、补贴、保险等按照本县同等条件公办教师标准确定。

(三)特岗教师三年连续考核合格且本人愿意继续留任的,由本县负责落实工作岗位,将其工资发放纳入县级财政统发范围,享受当地公办教师同等待遇。工龄和教龄按签订的聘任合同规定的时间起计算。

(四)特岗教师由县教育局负责管理和考核

1、实行合同制管理,由县教育局与特岗教师签订聘任合同,合同中明确规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2、三年聘期内,县教育局对特岗教师与其任教学校的公办教师一样同考核同管理,每年考核一次。

3、对成绩突出、表现优秀的给予表彰;对不按合同要求履行义务的,及时进行批评教育,督促改正;对不适应继续在教师岗位工作的,根据合同协议予以解聘并取消其享受的相关待遇。

4、户口须迁到工作所在地乡(镇)派出所,个人人事档案须在2017年2月28日以前转交县教育局档案股管理。

(六)纪律要求

1、招聘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进行,坚持“三公开”(报考条件公开、招聘程序公开、招聘结果公开)制度,同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招聘过程中,如发现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我县将单方面取消其报考录取资格,已聘用的予以解聘。

(1)每位考生只能在一个县报考,重复报名或在不同县报名的。

(2)有犯罪前科、被司法机关确定为犯罪嫌疑人或有其他严重违法违纪行为的。

(3)伪造有关证件、证明材料或有其他弄虚作假行为(如:因不符合报考规定的计生政策而隐瞒已婚事实)的。

(4)在规定时间内不能提供《毕业证书》、《教师资格证》和本人人事档案的。

2、应聘者如发现招聘过程中有违纪违规现象,可向省、市、县纪检监察部门投诉。

省教育厅纪检监察室电话:0851-85282945

中共毕节市纪委第五纪工委监察分局电话:0857-8248955

中共赫章县纪委第五纪工委监察分局电话:0857-3137828

(七)特岗教师招聘的各项信息请报考者关注毕节教育网,为了方便联系,请保持通讯工具畅通。

七、组织领导

为确保“特岗计划”的顺利实施,决定成立赫章县“特岗计划”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教育局。本实施细则,未尽事宜由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咨询电话:0857-3222369(赫章县教育局政工股)

0857-3232881(赫章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考试录用安置股)

附件1:《赫章县2016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学科教师指标分配表》

附件2:《贵州省赫章县2016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招聘报名表》

附件3:《计生证明》模式

赫章县“特岗计划”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6年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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