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词: 特岗考试
报名时间:2019年4月8日至4月15日
笔试时间:2019年5月11日
为确保我县2019年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教师(非新机制教师)公开招聘工作顺利进行,根据相关政策及要求,特制订本方案。
一、招聘岗位及数量
根据事业单位编制、岗位空缺情况及工作需要,2019年我县面向社会公开招聘3名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具体岗位见附表2)。
二、招聘条件
(一)报考者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有理想、有追求、责任感强,志愿到农村乡镇学校任教,爱岗敬业,乐于奉献;
3、学习成绩优良,具有符合教师岗位的专业能力,有较好的表达能力和较强的综合素质;
4、身心健康,适应农村乡镇学校工作需要;
5、具有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获得学历);
6、持有相应学段教师资格证书,持有高学段教师资格证人员可以报考低学段的岗位;其中属2019年应届毕业生,可放宽至取得教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明;
7、年龄在30周岁及以下(即1988年6月1日及以后出生)。资教生(含特岗生)、“三支一扶”服务期满人员报名参加考试的,年龄可放宽至35周岁及以下(即1983年6月1日及以后出生)。
省内中小学校(含普通中小学、幼儿园、中职学校)现有在编教师不得报名。
聘用后,在我县低服务年限为三年,三年内不予办理调动手续。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受理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可不受理报考的人员;
4、全日制普通高校在读的非2019年7月31日前毕业的学生(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读的非2019年7月31日前毕业的人员不能以已取得的较低层次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5、现役军人;
6、已进入兴山县机关事业单位编制人员(含公开招聘已正式聘用,但未办理进编手续的)。
三、报考程序及步骤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采取网上报名、全省统一笔试、县内组织面试的方式进行。
(一)网上报名(2019年4月8日至4月15日)
1、本次招聘考试的报名、缴费、准考证打印均通过湖北省教育考试院网(http://www.hbea.edu.cn/)进行,报名费参照我省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试费标准执行,笔试每人每科按50元收取,合计100元/人,面试收费标准为每人每次50元,符合享受减免考务费条件的考生按有关规定办理减免手续。
2、报考人员请于2019年4月8日9:00至4月15日8:00登录湖北省教育考试院网进入教师招聘考试报名系统,按照系统提示进行注册报名。报名时,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招聘公告和诚信承诺书,如实填写有关信息。
3、本次公开招聘实行“岗位计划编制到校,考生志愿填报到县”的方式进行,即:岗位计划和人员编制核定到学校,考生报名志愿分类别分学段分学科填报到县,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报名与考试均使用二代身份证,报考人员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电子证件照片(jpg格式、两寸、20KB以下)。
4、报名期间,各岗位报名情况在考生报名系统定期更新。
5、网上报名成功后,报考人员应于笔试考前一周登录湖北省教育考试院网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以备赴考。
(二)统一笔试(2019年5月11日)
1、笔试内容分为教育教学专业知识和综合知识两科,分别由省教育考试院和省人事考试院组织命题。
教育教学专业知识科目分学段、分学科命题,根据教学需要和招聘条件,以学科专业知识为主要内容。
综合知识科目涵盖政治、经济、法律、科技、历史、时事、英语、计算机等方面的知识,同时考察考生的观察分析、逻辑思维、语言理解、综合协调、心理素质。
教育教学专业知识、综合知识两科满分各为100分,考生的笔试成绩为教育教学专业知识考试成绩×70%+综合知识考试成绩×30%。
根据《湖北省“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服务期间和服务期满有关政策的意见》(鄂人社发[2010]36号)精神,参加“三支一扶”计划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高校毕业生(含资教生、特岗生),笔试成绩加5分,符合加分政策条件的考生应于2019年4月8日9时至4月15日8时(工作时间)到兴山县教育局提交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逾期不再受理。(符合加分政策条件考生须填写附表1)。
2、笔试时间:2019年5月11日9∶00--11∶30 教育教学专业知识;5月11日14∶00--16∶30 综合知识。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笔试考务工作由省教育考试院负责组织,省直相关部门组织巡视并指导各地开展巡视工作。
笔试成绩于5月底在湖北教育考试院网站公布,届时考生可登录报名系统查询笔试成绩。
(三)面试
1、确定面试初步人选名单。根据公告公布的岗位数量,分具体岗位依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1:2的比例确定面试入围初步人选名单。
2、资格复审。面试前,县教育局会同县人社局对进入面试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复审合格者,由县教育局发放《面试通知书》。对资格审查不合格或进入面试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进行资格复审的,可分具体岗位依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资格复审时,考生须提供笔试准考证、二代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的学历认证、与笔试准考证相同的照片2张及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它资料。对2019年应届毕业生暂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需提供所在高校出具的可获得相应学历学位证明,7月31日前需提供正式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若不能按时提供者,取消聘用资格。
在资格复审期间,出现自动放弃或资格审查不合格情况的,审查单位注明事由,经审查人和分管领导签字存档备查(如考生在现场,应由考生签字确认)
3、制定面试工作方案。面试方案由县教育局会同县人社局共同制定。面试工作方案中应包含面试的时间、地点、面试形式、考官的抽选、题本制作、应急预案、组织领导、纪律监督及责任分工等内容。
4、面试。面试考官按有关规定确定。面试重在测试考生教育教学能力,考察考生的专业素质和课堂教学能力,主要以讲课或说课的方式进行。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分数当场向考生宣布并由考生签名确认。综合成绩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若遇综合成绩并列,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确定。
(四)确定体检、考核人选
考生的考试总成绩为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按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核、人选。体检、考核工作由县教育局和县人社局负责。
1、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有行业要求的,按行业要求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如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则从参加该岗位面试的人员中,按岗位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2、考核。考核的主要内容包括:考核对象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遵纪守法等情况。如考核对象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则从参加该岗位面试的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3、体检、考核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审批聘用
组织拟聘用人员填写《新招聘教师审批表》,报相关单位备案,县编办依据聘用通知办理编制实名制登记。首个聘期一般为三年。新招聘教师按政策规定纳入岗位管理,并按统一的聘用合同范本签订聘用合同,明确聘期任务。
四、工作要求
全县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公开招聘工作在省、市、县人社局指导下进行,严格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统一政策要求,确保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严格按制度和程序组织开展招聘工作,自觉抵制不正之风的干扰,主动接受社会、新闻媒体的监督,严肃考务工作纪律,确保工作顺利进行。对违反政策规定的单位和个人,一经查实,取消招聘结果,追究有关工作人员责任,并对有关单位进行通报批评;对在参加招聘考试中弄虚作假经查实的考生,一律取消其本次应聘或聘用资格,并记录在案。
附表1:《宜昌市兴山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政策优惠申请表》
附表2:《2019年兴山县农村义务教育学校(非新机制)教师公开招聘岗位及条件》
兴山县教育局
兴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3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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