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词: 特岗考试
报名时间:6月20日9:00至6月25日18:00
根据《陕西省教育厅、编委办、财政厅、人社厅关于做好2019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陕教〔2019〕144号)和《延安市教育局、市编委办、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关于做好2019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实施的通知》(延市教人〔2019〕37号)精神,经县政府同意,将公开招聘特岗教师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名额
计划招聘特岗教师130名,其中初中23名、小学107名(含学前教育10名)。具体岗位设置及标准要求详见附件2。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往届本科生、研究生,师范教育类专科生。其他非师范教育类专科学历、成人教育学历、党校学历和各种学习证明书不在本次招聘范围之内。
(二)招聘条件:
1.基本素养条件。政治素质好,热爱教育事业,品行端正,遵纪守法,在校或工作或待业期间表现良好,未受过任何纪律处分,无不良就业记录,志愿服务农村基层教育。各类基层服务期截至2019年8月31日前未满或服务期内有一次考核不合格者不能报考。
2.资格与岗位条件。持有相应教师资格证书;或持有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且应在2019年8月10日前取得拟聘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书。
3.身份与年龄条件。年龄在30周岁以内(1989年5月1日及以后出生)、未就业或与原就业单位解除了劳动(聘用)合同,符合本次招聘条件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或社会人员。
4.身心条件。心理健康,身体条件符合省教育厅、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做好陕西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的通知》(陕教〔2019〕61号)规定要求,能适应当地的工作和生活环境。
5.户籍条件。延安市户籍或生源地为延安市户籍(户籍迁入截止2019年5月1日前)。
6. 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子女岗位条件。子长县户籍(一人一岗,慎重选择)。
7.优先条件。总成绩并列优先顺序为:笔试成绩高者优先、学科专业知识成绩高者优先、师范教育类本科生优先、本地生源优先、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优先。
三、服务期限和范围
特岗教师服务期暂定为三年,服务期内全部安排在农村学校任教,可根据当地农村教育需求在县域内乡镇及以下学校流动。
四、特岗计划的组织领导
县上成立农村特岗计划实施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负责全县特岗计划实施的组织领导和协调监督。(具体名单详见附件1)
由分管教育工作的副县长担任组长,教育、编制、财政、人社、纪检、监察等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教育科技体育局,负责牵头制定本县特岗计划的岗位设置标准和公开招聘方案,按省市要求组织招聘及岗前培训,落实特岗教师教学岗位、编制和待遇,加强对特岗教师的服务管理与调配交流。
五、招聘形式及程序
(一)公布需求。6月15日前,向市教育局、市编办和市人社局报送2019年特设岗位招聘办法和教师招聘岗位设置标准(附件2);省教育厅将于6月18日通过门户网站http://www.snedu.gov.cn/向社会发布招聘信息。
(二)网上报名。特岗计划采用“陕西省特岗教师管理信息系统”(网址:tgjs.sneducloud.com,以下简称“陕西特岗系统”)进行特岗教师报名、招聘、录用、管理和信息动态更新。考生应通过系统进行注册登录报名,每位考生只能申报一个特岗教师岗位。具体时间为6月20日9:00至6月25日18:00。
(三)网络初审。6月20日9:00至6月26日18:00,由县特岗办按照公告条件,对高校毕业生和社会人员申报志愿情况进行统筹和网络资格审查。报考人员资格初审通过后,报考岗位不能更改。报名人数达不到岗位人数的,岗位指标调整到相同或相近专业。如足球专业可调整到体育专业等。
(四)笔试。笔试包括教育理论知识和学科专业知识两科,由省考试管理中心统一命题,市教育局承担考试考务及相关工作。对紧缺、薄弱学科,根据紧缺程度,不设开考比例,划定低分数线(低分数线以县域内参加考试人员平均分数为基准,在平均分数线以下不予录取)。全省打印准考证时间为7月8日9:00起,笔试时间暂定为7月中上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五)现场资格复审、面试及体检。面试工作在市教育局的领导和监督下开展,由县特岗办制定资格复审和面试规则,上报面试工作实施方案,经市特岗办审核同意后,具体组织实施。具体面试时间另行通知公告。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按招聘计划数的3倍确定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人员(单科成绩为零分的除外);对达不到3倍的岗位,达到低分数线的应聘人员全部确定为面试资格复审人员。笔试、面试按照6:4计算(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教育理论知识+学科专业知识)÷2]×60%+面试成绩×40%。),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不实行四舍五入,并按规定程序向社会公布。面试结束后,按规定组织体检,确定拟聘人员,并进行5天的公示,确保8月10日前全部完成。
(六)补录及签订合同。2019届特岗教师于8月15日前到县特岗办报到。未经请假等相关手续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县特岗办与考生签订考试诚信书中明确标注)。严格按照空缺岗位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依次替补,补录工作于8月15日前完成。依据考生的考试成绩逐名按序征求考生志愿。对不足岗位由县特岗办进行调剂,确保如期完成招聘计划。8月20日前,县政府与特岗教师签订《陕西省2019年农村学校特设岗位教师聘用合同书》(以下简称《合同书》,一式4份)。
(七)集中培训。8月份,集中安排组织新教师岗前培训,培训时间为2周。不按时培训或培训不合格者不准上岗,并取消特岗教师资格。
(八)上岗任教。8月下旬,特岗教师赴相关学校上岗任教。
六、服务期的管理
特岗教师在三年聘任(服务)期间,由县教育局(特岗办)代县政府统一管理,任教学校日常管理,服务期内计算工龄、教龄。县特岗办根据《陕西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暂行办法》(陕人发〔2006〕20号)和《关于规范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陕组通字〔2010〕87号)精神,每学期对特岗教师考核一次(考核结果入档留存,作为办理特岗服务证书的有效依据)。
对违反服务协议和学校规章制度的特岗教师,要依法依规及时处理。对在报考中提供虚假材料;或进入面试环节后,无正当理由放弃岗位资格的;或不遵守合同,致使学校教育教学工作受到严重影响、情况恶劣的,一经查实,取消特岗教师身份和教师资格,纳入全省教育和人社部门报考者诚信档案库。
七、服务期满后的问题
(一)继续留任。对服务期满考核合格且愿意留任的特岗教师,县政府将按照教育部等四部办《关于继续组织实施“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的通知》(教师〔2009〕1号)和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关于加强和改进基层事业单位招聘工作的通知》(陕人社发〔2017〕11号)要求,经教育主管部门考核合格的,按规定程序,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后,直接办理聘用手续,确保入编入岗。
(二)自主择业。对服务期满后不愿留任特岗教师,由其自主择业。
八、政策保障和有关要求
特岗教师在三年聘任期内执行国家统一的工资制度和标准,其他津贴补贴和现有同等条件公办教师年收入水平和中央补助水平(3.82万元/年)综合确定。我县特岗教师工资性年收入水平按同类型公办教师同等对待,高出部分由县财政承担。相关政治生活待遇按中省市要求结合当地实际予以保障。
附件:
子长县特岗教师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9年6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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