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词: 教师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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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做好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根据《2019年日照市第一批次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公告》要求,日照市2019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分2批次进行,现就日照市东港区第一批次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安排公告如下:
一、认定对象
东港区(含日照经济技术开发区、山海天旅游度假区)内申请初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的申请人。现场确认点选择须与认定机构相同。
二、认定及取号时间
认定时间:小学教师、幼儿园教师 2019年4月2日
小学教师、初中教师 2019年4月3日
初中教师 2019年4月4日
上午8:30-12:00 下午13:00-17:30
取号时间:认定时间的当日7:30起取号
三、认定地点
东港区行政审批服务局一楼社会事务科2号、4号—8号窗口,市场准入科9号、10号窗口。
当日7:30起在一楼东北侧门排队取号,取号后请统一到三楼会议室等候,按照所取号码次序接受现场工作人员引导。
东港区行政审批服务局位于临沂北路269号,可乘坐公交24路、34路、37路在农检中心站下车;52路在湖西头一区站下车,沿临沂路南行200米;7路、30路在济南路临沂路站下车,沿临沂路北行400米。
四、现场认定材料
(1)二代身份证(需在有效期内)原件;
(2)学历证书原件,国(境)外学历应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认证书》的原件。学历信息经过学信网电子信息比对的可不提交;
特别提示:在审核材料过程中,对于国家认定信息系统无法直接比对验证的学历(中等职业学校学历除外),申请人须提交《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在学信网在线申请),否则视为不合格学历将不予受理。建议申请人提前在学信网验证学历,无法验证的及时申请认证报告;
(3)《山东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格检查表》原件(当次有效,见附件1);
(4)《个人承诺书》(申请人在网上申报界面下载打印、本人签名拍照后,在填写申报信息时按程序要求上传);
(5)考试合格证明(由申请人在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ntce.neea.edu.cn)上自行打印,认定系统能验证通过的可不提交);
(6)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相片1张(正规证件相片,用以办理教师资格证书,应与网上申报时上传相片同底版,相片背面写明“姓名、身份证号”);
(7)在户籍所在地申请认定的,提交本人户口本或集体户口证明原件;在居住地申请认定的,应当提交有效的居住证原件或《信息登记回执》;以就读学校所在地申请认定的,提交注册信息完整的学生证原件;
认定系统无法验证申请人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的,需现场审查验证取得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
五、认定和领取证书。
现场审核完成后,将依据审核情况做出认定结论,并为符合认定条件的申请人制发教师资格证书。证书的领取时间请关注东港发布、东港区行政审批服务局、东港区教体局微信公众号发布的证书领取通知。
申请人可以选择本人或委托代理人到认定机构领取证书,也可以填写《快递委托书》(见附件2),由认定机构办理委托快递,邮资到付,采取委托快递证书的申请人请认真填写《快递委托书》1份与申请材料一并交给认定机构。
六、其他事项
(1)请申请人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进行网上申报和现场审核等,因错过申报时间、选错认定机构或现场确认点、申报信息有误或提交材料不全等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申报工作的,认定机构将不再受理,责任由申请人本人承担。
(2)申请人应如实提交相关材料,故意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的将依据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3)认定对象范围、认定条件、申请流程(①网上申报、②体格检查)与《2019年日照市第一批次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公告》具体要求一致。(日照市教育局网址:http://www.rzjy.gov.cn/ )
附件:1.《2019年日照市第一批次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体检通知》及《山东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格检查表》
2.《快递委托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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