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词: 招教考试
根据《2023年泉州市公办学校公开招聘新任教师公告》精神,现将2023年石狮市公办学校公开招聘新任教师面试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基本原则
严格面试工作纪律,确保招聘质量,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原则,成立由分管教育副市长为组长,市委编办、市人社局、教育局相关人员组成的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市教育局具体组织实施,面试工作接受市纪委监委驻教育系统纪检监察组以及市人社局等部门的监督。监督电话:0595-88588852、0595-88718084。
二、面试工作
(一)面试对象
从入围面试资格复审合格人员中,在折算成百分制后50分(含笔试加分)及以上考生中,从高分至低分的顺序,以岗位招聘人数与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若同一岗位最后一位入围面试人选有2个及以上报考人员笔试成绩相同,一并进入面试。面试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笔试成绩折算成百分制后达50分(含笔试加分)及以上考生的实有人数确定面试对象,面试对象名单待资格复审完成后另行公布。
(二)面试时间:2023年6月11日(星期日);上午7:30-7:50报到。
(三)面试地点:石狮市第七实验小学(石狮市宝盖镇兴学路168号);考生从学校南门进入,进入校园后根据现场考场安排示意图,直接抵达对应学科候考室报到。
(四)面试办法
1.面试采取片段教学、现场问答等方式进行,主要考核应聘对象的专业知识、教学能力等,考生在40分钟内完成备课,面试时间为10分钟(包含8分钟片段教学和2分钟回答问题)。
2.面试成绩为百分制,“片段教学”占70分,“回答问题”占30分,合格线为60分,未达到合格线者不予聘用。若面试人数少于或等于招聘计划数的岗位,考生面试成绩必须达到70分以上方为合格。面试成绩当场宣布,入围人员成绩在石狮市人民政府网站上公示7天。
3.片段教学指定教材为石狮市中、小学、特教、幼儿园现行教材(详见附件)。
三、注意事项
1.考生应携带本人身份证、笔试阶段的准考证(福建省2023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笔试)及考试用笔。除此之外,其他用具不准带入考场,若发现带入其他用品按违反考场纪律处分。
2.所有考生必须服从面试考点的组织安排,在规定的时间内到面试地点报到、抽签、面试。报到截止时间10分钟后未到场或未报到者则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3.考生不得携带任何通信工具和违禁物品进入考场。除考点提供的教材外,一律不得将教学参考书和其他书籍带入现场,一经发现,取消本次面试资格。
4.考生面试前须在工作人员的引导下,到面试候考室休息等候,遵守面试纪律,服从管理,不得高声喧哗。
5.考生应备好一次性医用口罩或无呼吸阀的N95口罩,除身份确认环节或面试环节考官要求以外全程佩戴,做好个人防护。
未尽事宜另行通知,联系电话:0595-887677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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