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词: 招教考试
根据《2023年淳安县公开招考聘用中小学教师公告》精神,现将笔试合格分数线、入围面试人员、资格复审和面试等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笔试合格分数线
下属初级中学数学教师、下属初级中学道德与法制教师、下属小学科学教师、下属小学信息技术教师职位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为55分,下属小学数学教师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为50分,其他所有职位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统一划定为60分。
二、面试人员确定
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根据各招考职位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规定比例确定面试入围人员,其中招聘计划2名及以下的职位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招聘计划3名及以上的职位按1:2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不足上述比例的,按该职位笔试实际参考人员确定面试对象。
三、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时间:2023年6月9日(星期五)上午9:00--12:00,下午2:00--5:00。
2.资格复审地点:淳安电大教师进修学院1号楼一楼会议室(淳安县千岛湖镇四马巷1号)。
3.资格复审对象:各招聘职位取得面试资格的考生。
4.资格复审所需资料:考生应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或国家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普通话等级证书以及报考职位所需的其他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列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不含委培生、定向生)并且毕业时能如期取得相应学历证书的普通高等院校、普通高等职业技术院校的2023年应届毕业生应提供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原件及复印件,已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还须提供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留学人员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委培生(定向生)还须提供委托培养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事业单位、企业在职人员需提供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书面证明(附件3)。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者,不能参加面试。
资格复审开始前48小时以内(6月7日上午9:00以后),报考人员确认不参加资格复审的,相关职位不再递补。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不能参加面试,相关职位不再递补。
考虑到实际情况,如考生确有特殊原因不能亲自参加现场资格复审的,可以委托他人代审,但需提供复审委托书(附件2)。
四、面试时间地点
1.面试时间:2023年6月11日
2.面试地点:淳安县千岛湖初级中学(淳安县千岛湖镇新安东路567号)
入围面试人员于2023年6月11日携带《面试通知书》(资格复审通过后发放)和个人有效身份证件于上午7:20前到达千岛湖初级中学参加面试。
附件1:2023年淳安县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面试人员名单.xlsx
淳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淳安县教育局
2023年6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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