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词: 招教考试
根据《省教育厅、省委编办、省人社厅、省财政厅、省发改委关于做好2023年全省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鄂教人函〔2023〕2号)、《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关于做好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成绩最低合格控制线设置工作的通知》(鄂人社函〔2022〕171号)、《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关于做好全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成绩最低合格控制线设置工作的通知》(黄人社函〔2022〕90号)要求和《湖北省2023年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公告》(下称《公告》)有关规定,现就2023年浠水县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资格审查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格审查对象
根据《公告》规定,按各岗位考生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和最低合格分数线划定的要求确定资格复审人员。新机制教师岗、地方自主招聘农村教师岗、城镇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岗、幼儿园教师岗笔试成绩最低合格线为《综合知识》不低于40分、《教育教学专业知识》不低于40分。
由此确定471人进入资格复审,具体名单见附件。
二、资格复审工作安排
资格复审时间:6月5日-6月6日
资格复审地点:浠水县教育局8楼会议室(浠水县南城经济开发区闻一多大道15号)
由县教育局会同县人社局对进入面试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参加资格复审考生须在6月6日17:00前到县教育局现场完成资格复审。
三、资格复审所需材料
(一)考生参加资格复审时,应提供以下材料:
1.笔试准考证原件及复印件。
2.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https://www.chsi.com.cn/)(个人自行打印)。其中属于2023年应届毕业生暂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应提供所在高校院系出具的可获得相应学历证明和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https://www.chsi.com.cn/)。
4.教师资格证或有效期内的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以及符合教师资格认定条件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与笔试准考证相同的照片2张(照片粘贴在笔试准考证右上角)。
所有复印件请按上述顺序依次装订。
(二)资格审查合格后由县人社局收取考试费,面试收费标准为每人每次50元。城市低保家庭和农村脱贫家庭的报考人员可以享受减免面试费的政策。城市低保家庭的报考人员需提供家庭所在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2023年仍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低保证。农村脱贫家庭的报考人员需提供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识别纳入地发放的档案卡、手册或乡村振兴部门建档立卡系统打印的名单(签字或盖章)。
四、有关要求和注意事项
(一)资格审查必须由考生本人到现场接受审查,对审查合格者,现场签字确认,并在资格审查结束后,在浠水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xishui.gov.cn/)公告。
(二)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考生,取消面试资格,面试人选出现缺额的岗位,按该岗位笔试成绩高低依次递补。
考生放弃资格复审或面试资格,应向县教育局人事股出具书面声明或将声明通过传真、扫描等方式发送至县教育局人事股。未出具书面声明而确实无法联系考生本人的,应由县教育局2名以上工作人员确认并记录在案证实。因考生放弃资格复审出现的面试人选缺额,按该岗位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进入资格复审的末位考生(包括递补进入的)如有笔试成绩并列的,一并确定为资格复审人选。
对提供虚假报考证件和材料的考生,一经核实,取消报名资格或聘用资格。对伪造、编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面试资格的,将依照有关规定追究当事人责任,并记录在案,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三)请暂未入围的考生保持电话畅通,以免错失递补机会。
咨询电话:县教育局人事股 0713-4269852,0713-4269056,0713-4269832(档案问题)
县人社局事业股 0713-4253388
附件:2023年浠水县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入围资格复审人员名单.xlsx
浠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浠水县教育局
2023年5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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