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词: 招教考试
根据《2023年淄博市教育局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公告》要求,现将淄博市教育局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B类、C类岗位现场资格审查和面试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笔试成绩
2023年淄博市教育局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笔试成绩已经公布,请应聘人员登录淄博市教育局网站(http://edu.zibo.gov.cn/),通过报名入口查询个人考试成绩。综合各岗位招聘人数和笔试情况,本次招聘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为41分,低于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不予进入面试范围。
二、现场资格审查
(一)人员范围
进入现场资格审查范围的人员(见附件1)。
(二)时间及地点安排
1、时间:2023年6月26日。
2、地点:现场资格审查由各招聘单位自行组织(地点见附件2)。
(三)提交材料目录
现场资格审查主要查验考生网上报名时提交材料的原件,需要提供的材料具体如下:
1、2023年度淄博市教育局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考生登录报名系统打印)。
2、经本人亲笔签名并按手印的诚信承诺书(见附件3)。
3、二代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各1份。
4、学历学位材料: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位认证报告各1份;
(1)毕业证和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登录学信网www.chsi.com.cn验证打印)。
(2)学位证和学位认证报告(登录学位网www.chinadegrees.cn验证打印)。
暂未取得毕业证书的2023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交《就业推荐表》原件、由学校盖章的《应届毕业生说明》(见附件4)、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之一(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国(境)外高校毕业生应聘的,还需同时提交教育部门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认证书须在报名首日之前取得)和原版成绩单(附与学历学位认证时相同的正规翻译公司出具的中文翻译件)及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在线查询结果(登录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在线查询系统(cscserzsearch.cscse.edu.cn)验证打印网页或截图)。
5、在职人员(含已签订就业协议人员)应聘的,还需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就业协议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说明(见附件5)或解聘材料。
劳务派遣人员应聘的,提交的同意应聘或解聘材料需同时加盖派遣单位和工作单位公章。
公办中小学(幼儿园)在编教师应聘的,还需同时提交县级及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应聘或解聘材料。
其中,报名时属在职人员、后解除劳动关系的,应提交解除劳动合同书、解除就业协议书等材料之一或档案代理部门出具的未就业说明(时间应在报名时间之后)。报名时无工作单位的不需要提交。
6、工作经历相关材料应提交以下材料之一,并以此计算工作时间:
(1)职工养老保险缴费情况。
(2)事业单位聘用合同、聘用登记表或招聘录用手续之一。
招聘岗位要求的从事具体岗位(专业)工作情况在上述材料中无法体现的,还须提交用人单位出具的相关情况说明。
7、教师岗位须提交教师资格证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目前还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考生,须提供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面试合格材料(教师资格证可放宽到办理聘用手续前取得,聘用手续办理时间一般为8月)。
8、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书原件、复印件各1份。
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教师资格证等原件审查后退还本人。为提高审查效率,以上材料请按上述顺序提供。
(四)其他事项
1、现场资格审查一般应由本人到现场办理,确实因故不能亲自办理的可委托他人持本人签名的委托书(附件6)按规定要求办理,责任由委托人自负。受委托人还应同时提交受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2、对考生的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全过程。现场资格审查与网上初审结果不一致的,以现场资格审查为准。在后续工作中发现审核通过人员不符合应聘资格或存在弄虚作假等问题的,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
三、面试
(一)人员范围
通过现场资格审核且缴费成功人员。
(二)面试缴费及通知单打印
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须于2023年6月29日09:00-6月30日12:00,登录报名网站缴纳面试费70元。逾期未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缴费成功人员,须于2023年7月6日14:00起,至面试开考前,登录报名网站自行打印《面试通知单》。
(三)面试时间和地点
面试时间:2023年7月8日(如有变化另行通知)
面试地点:淄博市实验幼儿园(淄博市张店区汇文路1号)
面试报到时间详见面试通知单。
(四)面试方式及内容:
应聘B类岗位的考生面试采用试讲、答辩和专业技能测试的方式进行(考生进入面试室先进行技能测试,技能测试相关事宜详见附件7),考生在阅题室准备时间为20分钟,在面试室试讲、答辩、技能测试时间不超过10分钟,试讲、答辩、技能测试合并计时,试讲、答辩不分先后顺序。
应聘C类岗位的考生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考生在阅题室准备时间为5分钟,在面试室面试时间为5分钟。
其他面试事项详见附件8。
(五)成绩计算
面试采用百分制计算成绩,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面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70分,面试成绩不低于最低合格分数线的考生,各岗位按照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计算考试总成绩,同一招聘岗位考生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总成绩排名。
面试成绩由考官根据考生的表现情况进行综合评价,面试全部结束后由主考官当场向全体考生公布。
三、其他事项
本次公开招聘,不指定辅导书,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班。
请考生随时关注淄博市教育局及各招聘单位官网发布的信息和有关通知,并在整个招聘期间保持通讯畅通。因本人未及时查看相关信息而造成的不良后果,责任自负。
其他未尽事宜,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相关规定执行。
本公告由淄博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1.淄博稷下实验学校 0533-7985211
2.淄博市特殊教育中心 0533-7868339
3.淄博市实验幼儿园 0533-2181969
4.淄博市齐盛幼儿园 0533-3182248
5.淄博市柳泉幼儿园 0533-2270900
6.淄博市汇英幼儿园 0533-3158095
7.淄博市齐星幼儿园 0533-2186389
8.淄博市齐丰幼儿园 0533-2165235
9.淄博市齐文幼儿园 0533-2772081
10.淄博市博文幼儿园 0533-2089350
淄博市教育局咨询电话:0533—3180471
淄博市教育局监督电话:0533—2793183
附件:1.2023年淄博市教育局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B类、C类岗位进入现场资格审查范围人员名单
2. 各招聘单位现场资格审查地点
3. 诚信承诺书
4. 应届毕业生说明(式样)
5. 同意应聘说明(式样)
6. 资格审查委托书
7. 技能测试相关要求
8. 考生须知
淄博市教育局
2023年6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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