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词: 招教考试
根据《蕲春县2024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公告》(以下简称《招聘公告》),现将蕲春县2024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面试资格审查工作予以公告:
一、资格复审人员
详见附件1。分学段分学科依考生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按1:3的比例确定为面试资格审查对象。同一学段学科末位考生如有笔试总成绩并列的,一并确定为面试资格审查对象。
二、时间地点及分组
面试资格审查工作由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和招聘单位负责,采取集中复审的方式进行。
1.时间、地点安排:2024年6月12日至6月14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蕲春县特殊教育学校(蕲春县文昌大道256号)。
2.资格审查分组(共673人):
2024年6月12日(共226人):初中语文、初中数学、初中英语、初中历史、初中地理、初中物理、初中化学、初中生物、小学信息技术、小学心理健康
2024年6月13日(共234人):小学语文(退役军人)、小学语文1、小学语文2、小学语文3、小学语文4、幼儿园1、幼儿园2、幼儿园3
2024年6月14日(共213人):小学数学(退役军人)、小学数学1、小学数学2、小学数学3、小学数学4、小学数学5、小学英语
三、资格审查材料
考生参加资格审查时,应提供以下材料:
1.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2.按《岗位表》“报考资格条件”要求,提供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应届毕业生暂不能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原件的,可提供学校教务部门出具的能于2024年7月31日前获得毕业证和学位证的证明材料原件1份。国外、境外留学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证书;
3.按《岗位表》“报考资格条件”要求,提供相应学段学科的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须提供符合岗位报考条件的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相应的普通话等级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
4.在职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报考的,提供单位同意报考加盖单位公章的书面证明;
5.本人近期1寸免冠照片2张。
6.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按规定交纳面试费50元。
四、有关要求和注意事项
1.资格审查一般应由考生本人参加。确因特殊原因不能到场的,也可委托他人进行资格审查。委托他人审查的,须提供委托书一份(样式见附件2)、委托人和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或扫描件)一份。
2.未在规定时间内(2024年6月14日17:00前)完成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不合格的考生,取消面试资格。考生放弃资格审查或面试资格,应向招聘单位出具书面声明或将声明通过传真、扫描等方式发送至招聘单位。未出具书面声明而招聘单位确实无法联系考生本人的,应由招聘单位2名以上工作人员确认并记录在案证实。因考生放弃或资格审查不合格出现的面试人选缺额,按该岗位笔试成绩依次递补。递补人员资格审查在6月16日17:00前完成。递补资格审查将电话通知到考生,请相应考生保持电话畅通,以免错失递补机会。
温馨提示:面试事项另行公告,请考生及时关注蕲春县人民政府网和“蕲春人社”微信公众号相关公告事宜。
招聘主管单位联系电话:0713-7222619
附件1:蕲春县2024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资格审查人员名单
附件2:蕲春县2024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资格审查委托书
蕲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蕲春县教育局
2024年6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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