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词: 招教考试
根据《2023年石狮市公办学校赴高校(华中师范大学考点)专项公开招聘新任教师公告》精神及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规定,现就2023年石狮市公办学校赴高校(华中师范大学考点)专项公开招聘新任教师面试工作通知如下:
一、面试时间及地点
1. 时间:2022年12月17日
报到时段:上午8:30 上午9:30 下午2:00 下午3:00(因疫情原因实行错峰报到,具体招聘岗位报到时间由各招聘单位另行通知。);
2.地点:武汉武昌万枫酒店8楼多功能厅(武汉市洪山区工大路理工馆1号楼);
3.符合条件考生名单由各招聘单位另行通知。
二、面试方式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主要考核考生的教育教学综合素质,由面试评委评分后当场公布成绩。面试评委由7人及以上组成,采取去掉一个最高分、一个最低分,取算数平均分数的方法确定报考人员的面试成绩。面试成绩总分为100分,合格线为70分,成绩采取四舍五入取小数点后2位,未达到合格线者不予聘用。入围人员成绩在石狮市教育局网站上公示7天。
三、报考人员应携带本人身份证、就业协议书(内容空白且要求份数完整)参加考试。招考单位根据岗位招聘人数,在面试成绩合格线以上的考生中按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选,并签订就业协议书。若面试成绩相同,则加试一场面试,面试成绩排名以加试成绩为准,决定体检对象。
四、注意事项
1.考生应于规定时间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就业协议书(内容空白且要求份数完整)、武汉的健康码、绿色行程卡到指定地点,提交考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和《报考人员健康申明卡及安全考试承诺书》(见附件)。考生需备好个人健康证明,出示武汉的健康码(需为绿码),且经现场测量体温低于37.3℃方可进入考点考试。外地考生请提前了解知悉武汉疫情防控相关要求,特别是目前尚在境外(含港澳台)和有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考生,应预留足够时间,严格遵守武汉防疫隔离具体要求和规定。
2.所有考生必须服从面试考点的组织安排,在规定的时间内到面试地点报到、抽签、面试。迟到超过10分钟或未报到者则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3.考生不得携带任何通信工具和违禁物品进入考场。除考点提供的教材外,一律不得将教学参考书和其它书籍带入现场,一经发现,取消本次面试资格。
4.考生面试前须在工作人员的引导下,到面试候考室休息等候,遵守面试纪律,服从管理,不得高声喧哗。
5.本次招聘将严格按照新冠肺炎防控有关要求落实防疫措施。考生应备好一次性医用口罩或无呼吸阀的N95口罩,除身份确认环节或面试环节考官要求以外全程佩戴,做好个人防护。若考生隐瞒身体异常情况,或隐瞒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或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查、询问、排查、送诊等造成严重后果的,将取消考试资格,并依法追究法律责任。若本通知发出后,属地的新冠肺炎防控有关要求有调整,则按调整后的最新要求执行。
在招聘组织实施中,如防控要求有变化,将按照疫情防控最新的有关要求,落实防疫措施。招聘单位必要时将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请广大报考者理解、支持和配合,并及时关注石狮市人民政府网站。
附件:报考人员健康申明卡及安全考试承诺书
石狮市教育局
2022年12月9日
附件
报考人员健康申明卡及安全考试承诺书
特别提示:为确保您顺利应考,考试报到时,须携带考前48小时内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阴性的报告(检测报告为正规医疗机构纸质报告或应在闽政通上可查询)且考试当天本人动态“福建健康码”(闽政通APP)为“绿码”及体温正常者方可允许进场参加考试。
姓名: 身份证号:
有效手机联系方式:
1. 本人过去7日内,有出现发热、干咳、乏力、鼻塞、流涕、咽痛、腹泻等症状。
2.本人属于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
3.本人属于集中医学观察期、居家医学观察、居家健康监测期内的人员。
4.本人过去7日内,有中高风险地区(以考试当日国家卫生健康委公布数据为准)所在县(市、区)旅居史。
5.本人过去10日内从境外(含港澳台)入境。
6.本人过去10日内与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或已发现无症状感染者有接触史。
7.本人过去10日内与来自境外(含港澳台)人员有接触史。
8.本人共同居住的家庭成员中有上述1至7的情况。
本人承诺不存在以上情形。如因隐瞒或虚假填报引起检疫传染病传播或者有传播严重危险而影响公共安全的后果,本人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自愿接受《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治安管理处罚法》《传染病防治法》和《关于依法惩治妨害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违法犯罪的意见》等法律法规的处罚和制裁。
我已知晓上述内容并承诺遵守。
本人签名: 填写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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