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词: 教师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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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时间:2021年9月22日8点至10月15日18点(10月1日至10月7日除外)
现场确认时间:2021年10月18日至22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贵州省教师条例》、《贵州省面向社会推行教师资格制度实施细则(试行)》、《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做好2021年教师资格制度实施工作的通知》(教资字〔2021〕2号)、《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1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遵义市教育局办公室关于做好2021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将2021年下半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认定对象及范围
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中国公民,且符合条件之一的,可在我市申请认定高中(含中职、中职实习)、初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
(一)户籍、居住地(须持有居住证且在有效期内)在仁怀市的人员。
(二)工作单位(有人事档案管理权限)在仁怀市行政辖区内的在职教师、特岗教师和其他人员。
(三)在我市居住、工作和学习的港澳台居民(需持有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5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等有效证件及无犯罪记录证明)。
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尚未取得毕业证者),在学校所在地教育局申请认定。
同一申请人一年内只能申请认定一种教师资格。
二、认定机构和权限
遵义市教育体育局负责认定高中(中职、中职实习)教师资格,由仁怀市教育局受理;仁怀市教育局负责认定初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
三、认定条件
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人员,应符合《教师资格条例》规定的认定条件,且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
(一)思想品德条件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
(二)学历条件
1.申请认定高级中学教师资格,必须具备高等师范院校本科或其他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2.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包括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职业高级中学文化课、专业课教师资格),必须具备高等师范院校本科或者其他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3.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包括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职业高级中学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并应当具有相当于助理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以上学历均为教育部认可的国民教育序列学历(包括自学考试、业余大学、夜大、成人高校〔含全日制〕、网络学校〔函授〕等)和经国家相关部门认定的港澳台学历和国外同等学历。
(三)通过国家考试条件
通过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面试均合格,获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可登陆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查询)且在有效期内,申请的“任教学科”与面试科目一致。
申请人员为2014年1月1日以前入学(不含2014年1月1日,入学时间以毕业证上的入学时间为准)且首次申请教师资格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师范生或全日制教育硕(博)士条件的,不需要提供《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但只能申请认定与所学专业、学段相对应的教师资格。
2021届教育类研究生和公费师范生参加免试认定,不需提供《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但应当通过师范生教育教学能力考核并取得《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且在有效期内,其申请教师资格的“任教学科”、学段要与所持证书一致。
(四)身体条件
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需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的标准和程序,在县级以上公立医院按照当地公务员体检标准进行体格检查,体检结论需为合格。
(五)普通话水平
普通话水平应当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
(六)无犯罪记录证明
内地(大陆)居民无需提交无犯罪记录证明,由教育行政部门统一到公安机关核查并出具相关证明。
港澳台居民无犯罪记录证明由申请人自行到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的有关部门开具。港澳地区由申请人填写《无犯罪记录证明函件》后交给现场确认点,待省级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填写盖章完毕后,通知申请人领取,再由申请人自行携带函件到香港或澳门的警务部门办理无犯罪证明,港澳警务部门核实后,将核查结果反馈给出具函件的省级教师资格认定机构,省级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再将核查结果通知有关教育局作为认定依据,具体的办理程序请申请人咨询港澳警务部门。台湾地区由申请人自行到台湾地区相关部门开具,开好的无犯罪证明直接交给申请认定的认定机构。
四、认定流程及时间安排
(一)网上报名
时间:2021年9月22日8点至10月15日18点(10月1日至10月7日除外)。
在网上报名前,请申请人详细阅读《教师资格认定网上报名流程》(附件1)。
申报人登陆“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www.jszg.edu.cn)首页,点击“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网报入口”,按要求进入注册(原已注册过的直接登陆),然后登陆业务平台,在“教师资格认定”模块下,按照网上规定的申报程序和步骤,如实完成教师资格网上申报工作。
(二)现场确认
1.现场确认时间:2021年10月18日至22日(工作日上午8点半至12点,下午2点半至5点,双休日及节假日除外)。
2.现场确认地点:仁怀市教育局(地点暂定为:葡萄井原政府大院)。
3.申请人完成现场确认时,按以下要求提交证件:
(1)卡片照: 1寸彩色卡片1张(白底、正装,大小28mm×36mm),背面用圆珠笔署名,电子版同时发在邮箱:235138112@qq.com。卡片照与网上报名照片必须相同。
(2)学历证书原件、学位证书原件(无学位证书的不作要求)。
(3)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
(4)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
(5)身份证原件、本人户口簿原件。
(6)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或工人技术等级证书原件(仅限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人员)。
(7)有工作单位的,提供工作单位证明。
(8)港澳台居民申请人需要提供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知证、香港(澳门、台湾)地区相关部门开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原件。
(三)体检
申请人现场确认后,可选择下列方式之一完成体检。
1.在现场确认处领取《体检表》,到认定机构指定的县级以上公立医院体检。
(1)体检医院:仁怀市中医院。
(2)体检时间:2021年10月18日至23日(含双休日)。
(3)体检完毕后,《体检表》由市中医院汇总交市教育局。
2.按照《省教育厅关于实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的通知》(黔教函〔2021〕62号)文件“教师资格认定中实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的为:教育行政部门或者受委托的高等学校指定的医院出具的体格检查证明。承办机关为省、市、县三级教育行政部门”的规定,体格检查可以实行承诺制(承诺书见附件2)。
申请人现场确认后,与认定机构签订《证明事项告知承诺书》(双面打印,填写内容字迹必须工整),用承诺替代体检。
(四)认定及发放证书
1.资格审查。组织专家审查委员会对申报人提供的认定材料进行资格审查,提出审查意见,做出是否认定的结论。
2.公布认定结果。认定结果将以公告形式,将在10月底左右通过“仁怀市人民政府”网站、“仁怀市教育局”公众号予以公布。
3.证书发放。“教师资格证书”及《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即认定档案)将通过申请人网上报名时填写的“通讯地址”用邮政特快专递寄出。
《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是申请人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档案,请申请人收到后不得拆封,递交到本人人事档案的管理部门保存。
五、注意事项
(一)申请人须本人进行网上报名和现场审核确认,并对所填报的个人信息及提供的现场审核材料的准确性、真实性负责。因信息填报不真实、不准确、不规范,或未在规定时限内填报信息、提交材料、进行现场确认等原因导致无法完成教师资格认定的,其责任由申请人自行承担。
(二)“中国教师资格网”对申请人的身份、学历、普通话、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成绩等信息进行自动核验,申请人只有填报真实个人信息方可通过上述信息的核验。禁止学校或任何机构替代报名,对由他人替代报名影响本人申请教师资格的,责任由申请人本人承担。
(三)申请人网上报名时上传的照片应为本人近6个月内的免冠正面正装证件照,此照片应与体检、现场审核确认提交的照片一致,如因照片不合格而影响本人申请教师资格证的,责任由申请人本人承担。
(四)申请人应如实提交相关材料,并对所填报的个人信息及提供的现场审核材料的准确性、真实性负责;故意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的,将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
(五)申请人已被撤销教师资格的,自撤销之日起5年内不得重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已被丧失教师资格的,不得重新取得教师资格。
附件2:证明事项告知承诺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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